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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院聘岗位”28人!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5-24 作者:农业招聘网 浏览量: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我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电子版,并附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电子扫描件和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电子扫描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规定日期内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内蒙古低保认证定期报告系统》APP中的认证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退费邮箱(电子邮箱:nmgjykp@163.com),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银行将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账户中。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

本次招聘考试退费工作线上进行不接受现场办理,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退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超过时间未发送资料或资料不全、不符的考生将不再退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2:00—2024年6月16日11:00。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招聘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16日上午0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8.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时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1)专任教师岗位、实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15分钟。

(2)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学生辅导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任教师岗位、实训教师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是否牢记“ 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政联席会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履职回避。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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