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孟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受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2.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导脱贫项目资产管理;
3.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
4.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
5.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6.承担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上级检查、巡视巡察、审计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心理素质,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党纪处分,自愿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五)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1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六)具有孟州市户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收容管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招聘名额:4名
(二)招聘对象:孟州籍人员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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