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社招、24届)
苏州市畜牧兽医站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实验室检测操作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3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宠物医疗,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兽医学,生物学;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7.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获取报名方式、招聘详情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承担因使用信息、外部链接或服务中断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风险自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ysznh@foxmail.com 鄂ICP备2025097818号-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仕阁大厦B座10层(1012-1) EMAIL:qlwl@foxmail.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