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9:00—12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考试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招聘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岗位需求

报名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9:00—12月31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00—2025年1月1日16: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xmsyjrsc@shandong.cn,邮件命名为:“姓名+所报岗位”。
4.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二代居民身份证;(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5.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00—2025年1月1日16:00
报名截止后,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同底版照片2张)。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等,测试内容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不足3人,则所有参加测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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